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最低3年折旧年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货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