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9日的竞价公告会公布竞价时间(没有固定哪号,以每月竞价公告上内容为准)。
竞价时间及方式:
(一)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从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日当天上午9:00时起至下午15:00时止,连续竞价6个小时(具体竞价日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
(二)竞价方式及入围价格、成交价格确定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凭有效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可以报价1次,并可对其报价修正2次,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保留价以上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
竞价系统在竞价日当天上午11:00时和下午13:00时分别公布当前平均价格(在当前报价中,将竞买人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剔除排名靠前10%和排名靠后10%的竞买人人数及其对应有效报价后,以剩余80%竞买人人数及其对应有效报价总额计算出平均价格,计算数据按四舍五入取整),竞买人应对其报价自我评估风险并承担责任。
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自动将竞买人的有效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确定买受人。按当次增量指标投放的数量所对应的报价由高到低依次确认买受人,买受人中的最低有效报价为当次竞价入围价格。该入围价格档若存在多人的情形时,则采取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该档买受人。
买受人的最终报价为其竞得增量指标的成交价。
竞价时间截止,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按照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并通过竞价系统公布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的最后一名买受人的报价时间。
竞价活动的时间、竞买人的报价和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