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0元。在计算机网络上,使用IP数字地址的简单做法,可以追溯到ARPANET时代。当时,网络上的每台计算机都采用主机文件(即俗称的Hosts)进行解析。Hosts文件内包含对应计算机的IP地址,每个需要解析的主机都拥有主机文件。
主机数量的快速增长使得主机文件被频繁更新。于是,1983年,保罗·莫卡派乔斯发明了域名解析服务和域名系统,随后它们被引入ARPANET。
扩展资料:
IP地址是因特网主机的作为路由寻址用的数字体标识,不容易记忆,因而产生了域名这一种字符型标识,它比IP地址更容易记忆。这也是域名的一个重要功能——为数字化的互联网资源提供易于记忆的名称。
另外,域名具有唯一性,在资源更改IP地址时,只需要进行新IP地址与恒定域名的转换,即可实现将资源移动到网络地址拓扑中的不同物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