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字符组成的互联网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域名可以说是一个IP地址的代称,目的是为了便于记忆后者。
在计算机网络上,使用IP数字地址的简单做法,可以追溯到ARPANET时代。当时,网络上的每台计算机都采用主机文件(即我们俗称的Hosts)进行解析。Hosts文件内包含对应计算机的IP地址,每个需要解析的主机都拥有主机文件。
主机数量的快速增长使得主机文件被频繁更新。于是,1983年,保罗·莫卡派乔斯发明了域名解析服务和域名系统,随后它们被引入ARPANET。
扩展资料:
IP地址是因特网主机的作为路由寻址用的数字体标识,不容易记忆,因而产生了域名这一种字符型标识,它比IP地址更容易记忆。这也是域名的一个重要功能——为数字化的互联网资源提供易于记忆的名称。
另外,域名具有唯一性,在资源更改IP地址时,只需要进行新IP地址与恒定域名的转换,即可实现将资源移动到网络地址拓扑中的不同物理位置。
基于以上两个特性,域名还用于创建个体的唯一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提供因特网资源时,都可以选择与其名称对应的域名,让其他人轻松访问这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