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当禁止百度推广等竞价排名模式。开宗明义,竞价排名就是指企业通过竞争出价的方式,获得其网站链接资源的有利排名位置,通常在搜索结果的前几条和侧边栏。百度推广,代表的是目前绝大多数搜索引擎采用的模式,即按效果付费的运营模式。今天我方认为若百度推广形式具有其合理性并其产生的可能性危害能被规管至可控范围,即不应当被禁止。基于以上定义和标准,我方论证如下:
首先,竞价排名模式是一种合理的广告营销模式。竞价排名最低仅5600元的推广费用,为企业提供了一个门槛低、受众广的推广平台。例如小企业九州方圆餐饮,在百度推广之后,营业量上升了40%。迄今为止,百度推广已经帮助几十万家中小企业完成从传统营销模式到互联网营销模式的转变。禁止竞价排名,将导致阻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推广与营销,浪费搜索引擎作为推广平台的商业价值。这样做,与其说是改善,不如说是倒退。
其次,百度推广迄今为止出现的种种问题,其根属性在于中国互联网整体管理的不完善,而不在竞价排名模式本身,且可以被规管。更何况,百度推广竞价排名模式迄今为止出现的两类问题,涉嫌商标冒用、涉嫌虚假广告,在可预见的范围,都能够通过相应措施得以完善与解决。
商标冒用,即搜索A公司,搜索结果却是B公司。对此,百度推广已经采取了企业注册认证的方式,参与推广的企业必须通过认证并在推广链接的右下角加V标识,完全可以杜绝商标冒用的现象。至于虚假广告,曾经为此而被告上法庭的谷歌公司利用算法侦测不良广告,再用人工检查违规内容,使其2015年全年共去除7.8亿条虚假广告,比2014年的5.24亿条增长了近50%,这充分证明企业靠自身改良就可以解决这些出现问题。
最后,我们都知道我国的互联网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尚不成熟,竞价排名就是依托互联网发展的环境新生出的新型广告营销模式,我们不能仅因为初期不成熟产生的问题就此把它彻底否定掉。就像电商的出现导致了假货的现象蔓延,我们要做的不是遏制电商的发展,而是对假货进行规管,促使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不应当禁止百度推广等竞价排名形式。